中国消费者报报道(记者刘铭)近年来,双减校外培训机构乱象丛生,厘清涉及教育培训的政策消费纠纷也成为消费者投诉的热点和痛点 。数据显示 ,下校训消2020年至2021年上半年,外培问题四川省消费者组织共受理有关教育培训服务的双减投诉839件,其中价格纠纷214件 、厘清合同纠纷209件 、政策售后服务纠纷168件 、下校训消虚假宣传纠纷68件。外培问题随着《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双减意见》(以下简称“双减”意见)的出台以及落地实施 ,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序幕拉开 ,厘清已经报名、政策签订的下校训消培训合同是否能履行?培训机构不退费又该如何维权?8月11日,针对消费者关心的外培问题退费、培训机构选择等问题,四川省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从法律角度进行了答疑解惑,提醒消费者注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疑问1
合同能否变更、解除
“双减”意见要求,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组织学科类培训;严禁聘请在境外的外籍人员开展培训活动。“双减”意见还要求,不得开展面向学龄前儿童的线上培训 ,严禁以学前班 、幼小衔接班、思维训练班等名义面向学龄前儿童开展线下学科类(含外语)培训。这意味着原合同约定的上课时间 、上课老师将产生变动;针对学龄前儿童的教育培训无法再进行,合同无法继续履行 。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三条规定:“合同成立后 ,合同的基础条件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合同对于当事人一方明显不公平的 ,受不利影响的当事人可以与对方重新协商;在合理期限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解除合同 。”
四川省消委会认为,本次“双减”政策的调整实则发生了情势变更的情形,不可归责于双方当事人,如再继续履行合同将会产生显失公平的效果 。因政策调整 ,有的培训线下变线上,学科内容进行调整,培训地点发生变化,有的直接暂停培训等,这些问题都影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消费者可与经营者进行协商,变更履行方式,重新确定合同约定内容;也可协商解除合同。如果协商不成,可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解除合同,并免除当事人责任 。
疑问2
如何选择培训机构
“双减”意见出台后,教育部将义务教育阶段校外培训划分为学科类(道德与法治、语文、历史、地理、数学、外语 、物理、化学、生物)和非学科类(体育 、艺术以及综合实践活动等)教育培训。“双减”意见明确要求,各地不再审批新的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严禁超标超前培训 ,严禁非学科类培训机构从事学科类培训 ,严禁提供境外教育课程 。
四川省消委会提醒家长,首先要明确需要教育培训的类别,再针对性选择与之相匹配的机构,仔细核对培训机构的培训类别与范围,选择学科培训机构要注意其审批成立的时间,谨防“李鬼”